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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保健食品命名原则(保健食品命名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16 09:13:31惠莲欢来源:

导读大家好,小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保健食品命名原则,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第一条为保证保健食...

大家好,小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保健食品命名原则,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一条为保证保健食品命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

3、第三条保健食品命名的基本原则:

4、(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2)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洁易懂,符合中国语言习惯。

6、(3)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7、第四条保健食品的命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8、(1)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文字。

9、(二)表示或者暗示治疗效果的词语。

10、(3)人名、地名和汉语拼音。

11、(4)字母和数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含字母和数字的维生素和原料除外。

12、(5)除“”以外的符号。

13、(6)消费者难以理解的词语和地方方言。

14、(七)粗俗或者封建迷信的词语。

15、(八)人体组织、器官等字样,但核准的功能名称中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的除外。

16、(九)其他误导消费者的文字。

17、第五条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也可以直接由通用名和属性名命名。

18、第六条商标名称一般使用文字商标。品牌名称使用注册商标的,在品牌名称后加“品牌”或在品牌名称后右上角加“”;如果使用非注册商标,在品牌名称后加上“品牌”。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品牌名称。

19、第七条保健食品通用名称应当客观、准确、科学、规范,字数合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20、(一)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但配方为单一原料并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不得使用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近似的名称。

21、(2)不要使用特定人群的名字。

22、(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中含有与产品功能相关的文字的,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功能名称进行描述。声称具有两种以上功能的产品,不得将功能名称作为通用名称。

23、(4)产品以所用原料命名的,应当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但不得擅自对配方中的部分原料进行命名或简称。

24、营养产品通常应该以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一个产品的配方由三种以上的维生素或三种以上的矿物质组成,可以命名为“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但不能命名为某些维生素或矿物质。

25、第八条保健食品的属性名称应当标明产品的类别或者形态。用食品类别表示属性名称的,应当按照食品属性命名;属性名称用形式表示的,应按“片剂”、“胶囊”、“口服液”命名。

26、第九条同一申请人申报的不同产品不得使用相同的通用名称和属性名称,但需要标明特定人群的除外。

27、如果需要标记特定的人群,应该在属性名后面加括号。

28、第十条本规定由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9、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003010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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