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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新消息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Ⅳ级响应

发布时间:2022-04-14 11:55:16傅杰儿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五原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Ⅳ级响应的通告〔2022〕16号  2022年4月14日凌晨,五原县在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五原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

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Ⅳ级响应的通告

〔2022〕16号

  2022年4月14日凌晨,五原县在刘召G6高速交通服务站点对由新疆入市人员(货车司机)进行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已转运到定点医院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对涉及场所进行消毒消杀和封控管理根据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六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IV级响应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Ⅳ级

  2022年4月14日起进入IV级响应期,时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2年底

  二、注意事项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我县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凡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凡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附近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各乡镇、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程处置,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确保不流失、不脱控可疑患者

  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活动同时,积极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的分级,及时发布和调整响应信息

  特此通告

五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五原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告

五原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

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告

〔2022〕17号

  2022年4月14日凌晨,五原县在G6高速刘召交通服务站点对由自治区外入市人员(货车司机)进行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2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该2人于4月13日下午13:11左右自驾货车到达刘召高速出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下车扫码报备(全程佩戴口罩),13:28左右对2人进行现场核酸采样(采样后在车内等待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已第一时间转运至定点医院五原县人民政府同步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有交集,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二、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诊治

  三、药店、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县内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封闭生产经营,并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

  五、县内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外,商场、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六、县内除保障城市运行及物资货运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运、火车站停止售票五原县境内人员(含县外滞留人员)按照“只进不出”的原则,县外人员非必要不进五原,县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五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由所在乡镇、社区、单位开具证明,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同意,并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五原确因特殊情况入县人员,按照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27号)执行

  七、县内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住宿生在学校内封闭管理

  八、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上述措施自4月14日实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对违反通告规定及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五原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

0478-5236999

社会管控组电话:

0478-5212679 5212689

县疾控中心电话:

0478-7828818

卫健委电话:

0478-5212739

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报备、报告电话:

隆兴昌镇 

0478-5212979 13947849941

塔尔湖镇 

0478-5532271 18104781886

套海镇 

0478-5526096 15047278887 

新公中镇 

0478-5570003 18947480567 

胜丰镇 

0478-5410413 15049809998 

天吉泰镇 

0478-5541003 13394859616

银定图镇 

0478-5590003 18547834971

复兴镇 

0478-7927563 13847808915

和胜乡 

0478-5460114 15047060951

荣丰办事处 

0478-5580900 15004781521

丰裕办事处 

0478-5222018 15148806561

五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及电话

五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宁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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