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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新消息典藏历史山西省图书馆征集战疫资料

发布时间:2022-04-16 08:15:08扶清亮来源:

导读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智慧生活报全媒体记者 高万军 王美如 报道为了妥善收藏、保管、开发、利用山西各界团结一致,共同“战”疫的地方...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智慧生活报全媒体记者 高万军 王美如 报道为了妥善收藏、保管、开发、利用山西各界团结一致,共同“战”疫的地方性资料,更好地服务社会,4月15日,山西省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西“战”疫相关资料

征集范围有公文类:山西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各项政策等公开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纸质文献:一是图书、报刊等正式出版物,各出版社、宣传媒体单位在防疫抗设期间出版、发表的纸质出版物;二是非正式出版物,在疫情通报、疫情防治、宣传疫情知识等实际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纸质资料,如:抗疫纪实汇编、画册、宣传册资料等

实物类:反映全民参与、共同抗疫的实物,如:通告、登记表格、出入证、标语、特定人员的各类证明、请战书、战袍、特制旗帜、志愿者袖标等

先进事迹类:反映山西省内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协调统筹及保障民生人员等的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文字、音视频资料

艺术类: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主题文艺作品,如: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等文艺作品

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物和资料

征集方式为捐赠:按照自愿原则鼓励无偿捐赠,任何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文献资料,经评估确定收藏的捐赠文献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或实物,收藏人自己有保存所有权意愿的,本馆可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

征集要求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著作权,涉及作品需是捐赠者原创或获得作者授权,确保无法律风险

山西省图书馆享有对捐赠作品的使用权,可进行再次开发创作,用于公益宣传推广实物资料要求是原件电子资料要求是定稿

艺术、文学类等创作手稿,尽可能是原件;文艺作品、照片、音频和影像资料,请附简短内容说明

闭馆期间(疫情期间)由于此次疫情传播的特殊性及受到各地防疫政策的限制,闭馆期间(疫情期间)暂时无法接收实物资料可先将实物资料拍照或扫描,转换成电子版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待开馆后根据防疫政策要求将实物资料邮寄或送至我馆

开馆期间(疫情结束)可将相关资料直接送至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特种文献阅览室也可将相关资料快递至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邮资由省图书馆承担也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省图书馆可派专人登门拜访,开展征集工作

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捐赠者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等

接收时间为周二至周日9:00-17:00,地方文献部,或总服务台闭馆时间除外

邮寄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广经路5号;

收件人: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 杨老师  毛老师

联系电话:19935181931   15834054091

邮编:030021

电子邮箱:287519853@qq.com

关于文献利用,对接收捐增的文献及实物,山西省图书馆今后将妥善收藏保存,并整理加工后再利用一是开设专柜进行陈列展示,二是开展专题展览、讲座,三是进行数字化加工,制作专题数据库,四是提交国家图书馆与全国各省资源共同建设线上抗疫数据平台通过上述措施方便读者进行浏览、查阅、观赏、学习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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