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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证监局要求IPO辅导企业签署承诺书,确保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

发布时间:2024-04-22 12:27濮阳苑树来源:

导读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4月18日,界面新闻从多家券商处获悉,有地方证监局要求IPO辅导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4月18日,界面新闻从多家券商处获悉,有地方证监局要求IPO辅导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包括要求IPO辅导企业承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等。

所谓“关键少数”即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上述承诺书需要IPO辅导企业及“关键少数”承诺四个方面:

一是熟知对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第一责任,“关键少数”对真实、准确、完整性负有关键责任。

二是承诺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三是承诺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并有效运行,按规定接受内部控制审计。

四是承诺充分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或其他相关工作,充分配合证监会和交易所开展的发行上市监管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从严监管IPO,自今年3月以来证监会多措并举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其中明确地方证监局要发挥好“桥头堡”作用,扎实履行好辅导监管和现场检查职责,推动发行监管条线有机联动。

上述承诺内容基本与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内容一致,体现出地方证监局要求IPO辅导企业贯彻落实《意见》的决心。

4月12日,新“国九条”发布,严格要求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关”。新“国九条”指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从严监管分拆上市。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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