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疫情防控 >正文

4月疫情最新消息合肥最新发布禁止恶意加价杜绝发疫情财

发布时间:2022-04-20 02:39:49冯爽行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4月19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要求相关电商企业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制止骑手...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4月19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要求相关电商企业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杜绝发“疫情财”

警示明确,对网上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企业要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要求,不得销售或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要严格按照本市有关防疫要求对销售的商品进行消杀、检测、存储、运输,并应采取措施保障物流运送期间商品(特别是生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警示要求,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虚假价格承诺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擅自提高佣金和配送服务费标准,不得低价倾销、无序扩张、恶意竞争

在配送方面,警示要求,相关企业不得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更换商品确因临时短缺、物流供应困难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付、更换商品、取消订单的,应当在发货前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情况,并提供退单、退款、补差价等选择,不得对消费者选择施加不合理限制或条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同时,企业要加强对外卖等电商平台配送骑手的管理,平台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强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如遇到消费纠纷,

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

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

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

行政处罚等手段,

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的监管,

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