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疫情防控 >正文

4月疫情最新消息泉州一地刚刚发布4月21日-23日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16:16寿雯俊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21日...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21日-23日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及区域安排

4月21日6 -15时:蚶江镇(不含闽南理工学院蚶江校区)、永宁镇、祥芝镇(不含泉州海洋学院)、鸿山镇、锦尚镇;

4月22日6 -15时:湖滨街道、宝盖镇(不含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纺织学院);

4月23日6 -15时:凤里街道、灵秀镇,闽南理工学院(含宝盖及蚶江校区)、泉州纺织学院、泉州海洋学院

三、采样地点

请上述检测对象根据所在镇(街道)公布的采样点,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1.广大市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按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儿童如未办理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用家长身份证登记为“某人之子之女”;持境外身份证的可以登录“i石狮”中“采检登记”提前预约以节约检测登记时间),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前往居住地村(社区)指定的采样点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返回住所

3.请广大市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特别提醒: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能参加核酸检测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