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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港市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22-09-01 13:54:03申屠伯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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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从浙江温州龙港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即日起龙港市正式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实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目前,已有首批50位农民提交建缴申请,经审核后将由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其开立个人账户。

据介绍,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申请者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可按月享受财政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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