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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八达岭长城刻字被行拘5日 并被拉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2-05-18 13:07:03林安雁来源:

导读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破坏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破坏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张伟介绍:4月6日10时25分,工作人员正在按照《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保护“网格化”管理办法》要求对第五网格区域巡逻时,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发现两名男子一蹲一站,面对墙体,行动可疑。在上前查看后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对墙砖上进行刻划,一名男子望风掩护,已经刻上“四川”二字。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破坏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

男子八达岭长城刻字被行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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